我國素有“禮儀之邦”的盛譽,酒行為自然也納入了禮的軌道,并產生了酒禮。
《周禮·鄉(xiāng)飲酒》最早對我國酒宴禮節(jié)和活動規(guī)范作出完整的記載,詳細到主客的推讓辦法、飲酒時的致詞和禮讓動作,以及飲宴時必需的伴奏音樂,用以體現酒行為中的貴賤、尊卑、長幼乃至各種不同場合的禮儀規(guī)范。
后世儒家認為人們對“禮”的修習實踐是通達“仁”的有效門徑,因此提出“非禮勿言,非禮勿行”的人生準則。直到春秋戰(zhàn)國時期禮崩樂壞,使酒禮中增長了世俗性、娛樂性的享樂內容。
《儀禮·鄉(xiāng)飲酒禮》記述了西周至春秋時期的飲酒禮儀,酒禮突出以人倫為中心的共飲,音樂歌舞助興。這種形式被廣泛地加以運用,由此就形成了禮樂結合的形式。
在古代民間酒禮中概括性地將飲酒分為拜、祭、啐、卒爵四個步驟。首先做拜的動作,表示敬意。然后倒出一點酒在地上,祭謝大地生養(yǎng)之德。嘗嘗酒味并加以贊揚,令主人高興稱為啐。最后卒爵是干杯一飲而盡。端杯敬酒,講究“先干為敬”,受敬者也要以同樣的方式回報,否則罰酒。這一習俗由來已久,早在東漢,王符的《潛夫論》就記載了“引滿傳空”六禮,就是指要把杯中酒喝干,并亮底,給同座檢查。(李全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