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
前言
本標準的5.3~5.5是推薦性的,其余為強制性的。
本標準非等效采用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 CODEX STAN 146—1985《預包裝特殊膳食用的食品標簽及說明通用標準》和CAC/GL23—1997《營養(yǎng)聲稱指南》。
本標準代替GB 13432—1992《特殊營養(yǎng)食品標簽》。
本標準與GB 13432—1992相比主要變化如下:
——標準的名稱改為: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;
——將 GB 13432—1992“第4章基本原則”和“第6章基本要求”合并為本標準的“第4章基本要求”;
——增加了允許標示“能量、營養(yǎng)素含量水平的聲稱”(見5.4.1);
——增加了允許標示“能量、營養(yǎng)素含量比較的聲稱”(見5.4.2);
——增加了允許標示“營養(yǎng)素作用的聲稱”(見5.4.3);
——增加了“食品中能量和營養(yǎng)素的標示方式,標示值的表述方式及允許偏差”(見附錄A)。
GB 13432-2004是食品標簽系列國家標準之一,與之相應的國家標準還有:
GB 7718-2004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(代替GB 7718-1994);
GB 10344-2004《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》(代替GB 10344-1989)。
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(guī)范性附錄。
本標準由全國食品工業(yè)標準化技術(shù)委員會提出并歸口。
本標準由全國食品工業(yè)標準化技術(shù)委員組織的起草工作組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郝煜、王燕京、王美玲、白德美、田棲靜、田明福、許洪民、楊桂芝、楊曉明、張麗君、陳瑤君、鄭欣、趙小桐、趙學軍、董洪巖、嵇超、簡慧薇、藺立男。
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簽通則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: